一、 凡音乐室设备仪器,必须登记造册。
二、教师借用时必须登记,归还时要及时检查。是
否损坏,视情节给予处理,如人为损坏给予罚
款或赔偿。
三、 师必须做到使用得当,操作正确不能乱拆乱装
乱扔乱放,注意维护保养。
四、音乐室物品不得私用或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须
总务处刘志坚主任审批。
五、物品使用后需及时归还,因管理保存不当 造成
丢失或损坏,后果自负。
六、在活动时间内注意管理好学生,如有损坏物
品,由教师负责。
七、音乐教室的卫生由音乐老师负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