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衡阳市十六中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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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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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十六中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评选制度
一、评选时间:每年3—5月份之间。
二、评选方案:
1、出席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的学生在应届毕业生中评选。
2、初三年级组根据学生在初三上期历次月考成绩和前面五期的表现上报人选名单到教导处。
3、教导处根据学生在前面五期的成绩和表现(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核实人数(指标的150%)上报到行政会讨论。
4、教导处根据行政会讨论评议的结果进行公示。
5、公示三天后如无异议,则组织学生填草表和正表。
6、如有异议,对有异议的学生经调查核实情况后,无问题则让学生填写草表和正表,有问题的学生则及时报行政会更换人选,再行公示。
7、填好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呈报表和名册及软盘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衡阳市十六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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